2019
年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:一、招生范围
1、幼儿园名称: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海川剑鑫幼儿园
2、招生范围: 川沙地区及期周边
二、招生对象
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,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。
1、本区户籍,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: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。须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。户主须是父母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,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。幼儿本人为户主的,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,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。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,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,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。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,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,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。
2、本市户籍,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: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。须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。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,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。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,视幼儿园招生情况,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。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,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,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。
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(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)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。
3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(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)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: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(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,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),参照本市户籍、人户分离的幼儿,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。无房产证的,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,根据实际居住地址,统筹安排入园。
4、动迁户适龄幼儿:因动迁原因,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,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,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。租赁房屋居住的,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,根据实际居住地址,统筹安排入园。
5、本市外区户籍,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: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,根据实际居住地址,统筹安排入园。
6、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: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或《居住登记凭证》,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,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(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,不含补缴)或连续3年(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)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。
以上对象,申请在本区就读的,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,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,且居住地址在本区。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(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,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),按房产证地址,统筹安排入园。无房产证的,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,在规定时间内,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。
7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适龄幼儿:香港、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《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》;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《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》,根据实际居住地址,统筹安排入园。
8、外籍适龄幼儿:外籍幼儿须持本人外国护照(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)和《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》,根据实际居住地址,统筹安排入园。
9、特殊幼儿: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,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、童心幼儿园、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、致立学校学前特教班报名。
三、报名验证时间和办法
1、报名验证时间:5月11、12、18、19日
2、报名验证办法:
(1)符合对口入园或就近入园的适龄幼儿,请家长持幼儿户籍证明、出生证明、房产证明、上海市居住证且满标准积分证明、预防接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,并携带幼儿,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验证地点办理报名手续,过期不予办理。
(2)符合统筹安排的适龄幼儿,请家长持幼儿户籍证明、出生证明、房产证明、上海市居住证、房屋租赁证明、预防接种卡等原件及复印件,并携带幼儿,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验证地点填写入园登记信息采集表,过期不予办理。
(3)符合其它条件的适龄幼儿,可根据要求到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报名或登记(附2019年浦东新区民办幼儿园信息公示)
3、报名地点:
四、录取时间
各幼儿园将在6月14日前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。
浦东新区民办海川剑鑫幼儿园
二0一九年五月六日